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县于2024年6月23日至28期间,组成专家小组到各乡镇开展专项评估工作,现就我县50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二、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旅文局反映。
通讯地址: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大道233号文化综合楼
联系电话:0898-83325316
电子邮箱:lswtj88@163.com
附件:陵水县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考核结果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