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R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
项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部门: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价时间: 2020年1月 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R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R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上报时间:2021年7月15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 | |||||||||||
主管部门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单位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资金 |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5.83 | 155.8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5.83 | 155.83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资金拨付 |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案件的资金支付。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处理法律案件数量(件) | 1 | 1 | 15 | 15 | ||||||
指标2: | ||||||||||||
指标3:资(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案件胜诉与败诉 | 定论 | 胜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案件进度款拨付及时率(≧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指标2: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案件预算总投资额 | ≧155.83万元 | 155.83万元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降低诉讼案件发生率 | ≧100% | 90% | 30 | 28 | 虽胜诉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 ||||||
指标2: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率 | ≧100% | 90%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总分 | 100 | 98 |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管部门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毓培 | 联系电话 | 83322713 | |||||||||||||
地址 | 椰林南干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邮编 | 572400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55.83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55.83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155.83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155.83 | 市县财政 | 155.83 | |||||||||||||
其他 | 其他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决策 | 20 | 项目立项 | 4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2 | ||||||||||||||
绩效目标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资金投入 | 8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4 | ||||||||||||||
过程 | 20 | 资金管理 | 12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
预算执行率 | 4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 | ||||||||||||||
组织实施 | 8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3 | ||||||||||||||
产出 | 35 | 产出数量 | 20 | 产出数量 | 20 | 20 | ||||||||||
产出质量 | 5 | 经济效益 | 5 | 4 | ||||||||||||
产出时效 | 5 | 完成及时性 | 5 | 5 | ||||||||||||
产出成本 | 5 | 成本节约率 | 5 | 5 | ||||||||||||
效益 | 25 | 项目效益 | 15 | 实施效益 | 15 | 14 | ||||||||||
10 | 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7 | ||||||||||||
评价等次 | 优 | |||||||||||||||
三、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艾南茂 | 三级主任科员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陈玉莲 | 四级主任科员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张文彬 | 一级科员 | 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
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比如当年未完工项目后续工作计
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
案件上诉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陵财〔2021〕65号)文化的要求,我局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自评方案,对我局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局是主管全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海洋经济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本局所有业务诉讼案件律师服务事项及土地日、安全生产、测绘法等宣传工作。法律服务费是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的用途是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主要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宣传印刷费支出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经查看项目库资料,项目绩效目标为:
总体目标:完成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资金拨付。
阶段性目标: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案件的资金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开展对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坚持时效准则,采用绩效目标综合评分法对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成立评价组并确定评价人员;2、收集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3、实施评价;4、撰写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性,财政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县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明确项目执行计划、考核指标等,内部不断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项目实现预期成效,完成各项工作计划。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由我局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不实行政府采购招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按照我局制定的《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中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经办人根据审批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明确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责、权、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积累项目管理和实施经验,提高单位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水平。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预算、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政厅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指标控制在预算之内,未出现超预算的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严格执行县政府的标准支出,节约了预算成本。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陵水县海韵公司民事纠纷案件上诉费事务基本按预算目标运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已按合同约定完成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资金拨付,均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组织实施对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对全县经济工作进行宏观调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