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源头管控!陵水收缴一批过期烟花爆竹

来源:陵水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1-11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2021年1月6日,我县在陵水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查获一批过期的烟花爆竹,通过紧张盘点,共清理出过期失效和库存残次品烟花爆竹273件(封)。



1月6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在对陵水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库存清点检查工作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私自更换商品外包装、烟花爆竹包装识别码、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蒙乡政府对该企业所有库存烟花爆竹进行清查核查并查处。经核查,此次收缴的烟花爆竹均为2017年以前生产,已过保质期。



县公安局迅速联系专用防爆车辆,将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装车运输至安全地点存放并计划进行销毁。县综合执法局将对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存放过期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罚。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行销售阶段,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对我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经营存储销售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呼吁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的规定,不私自存储过期烟花爆竹产品、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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