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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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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拟收回海南农垦牛岭农场有限公司使用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收回土地面积14.6974公顷(220.461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4749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2225公顷,土地权属为海南农垦牛岭农场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14.6974公顷,具体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收回土地用于陵水万福生态墓园项目(一期)建设。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陵府办〔2023〕56号)等执行。如涉及房屋征拆收的,由属地乡镇政府根据房屋征拆工作需要,制订编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四、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1.用地勘测定界图
2.项目信息影像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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