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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112/2024-00117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18:08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陵教202451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


县直属各中小学,各初级中学、中心校、完全小学、教学点、民办学校

为了激励和表彰骨干教师的杰出贡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531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骨干教师是学校中的优秀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为了激励和表彰骨干教师的杰出贡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开、科学、规范,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面向全县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所有教师。

(二)评选条件:评选骨干教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

2.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积极协作,提高集体教学水平;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工作能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

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在教育教学方面有所创新和提升。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一)提名阶段

1.学校教师代表大会提名:由学校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制定评选标准。

2.学科组提名:各学科组按评选标准提名候选人,并提交教研组织评审。

(二)候选人审定阶段

1.教研组织评审:由学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教师。

2.公示和申诉: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三)评审阶段

1.评审小组组建:由学校教研组织根据学科设置评审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

2.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3.评审流程:每位评委对候选人逐一进行独立评审和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评选结果。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选结果公示,并解释不同等级评选的标准和依据。

四、评审标准

(一)教学成绩:教师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

(二)教学经验:教师的教学经验包括任课时间、教学效果等。

(三)团队合作: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包括与同事的良好合作关系、对教研组织的贡献等。

(四)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等。

(五)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在教育改革创新方面的贡献。

(六)历届的县级学科骨干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校级学科骨干教师。

(七)各学校每百名学生至少有一名骨干教师。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53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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