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2022年陵水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
|
2022年陵水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顺利圆满完成年度招生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2〕47号)文件要求,推动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完成省厅下达我县860人(全日制700人、非全日制160人)招生计划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实际,采取省、县、中职学校、各中学校(以下简称生源学校)四个层面密切协同配合,实施全方位、全时段、多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为了确保我县中职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2年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祚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帆(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研训中心主任)
郑文清(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成 员:县教育局职成教室负责人和各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职成教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帆兼任,办公室成员为符丽珍、许兴雄、王光正。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3328136。
(二)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各中学要成立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为成员,指定一名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本校中职招生工作方案。
三、招生对象
(一)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往届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
(三)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四)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录取方式及时间
(一)录取方式
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方式。
(二)录取时间
1.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招生计划统一在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中招考试页(ea.hainan.gov.cn/ywdt/mtpj/)通知为准。
2.县职业中专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28日,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5日。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起,县职业中专学校面向初中学生及学生家长开放校园,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及学生家长等到学校观摩,传递职业教育正能量;各生源学校要统筹安排时间,积极组织初中毕业生参观县职业学校校园和教育教学成果。
(二)6月至7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县职业中专学校到各生源学校进行中职招生宣传,中职生进行专业技能展演展示,播放历届优秀毕业生宣传光盘。将历年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获奖选手,通过写感谢信和制作喜报宣传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感恩生源学校的培养,彰显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
(三)7月25日至8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县职业中专学校根据各生源学校报送的《2022年预报陵水县职业中专学生信息表》制作好录取通知书,并派专人将录取通知书送到各生源学校,由各生源学校组织有意向报读我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回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8月8日至8月12日开展第二轮招生宣传工作。县职业中专学校利用暑假及中考结束的有利时机,根据各生源学校提供有意向报读我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信息和县中招办提供的考生信息,深入各生源学校生源地和各乡镇村委会,各生源学校要主动联系所辖乡镇政府配合做好招生工作,主动深入到学生家中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宣传,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更全面地了解职业教育相关惠民政策。
(五)2022年8月20日至8月28日各生源学校安排人员带学生到我县职业中专学校报到注册,县职业中专学校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六)2022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各中学要抓紧最后宣传时机,多渠道、多形式强化招生宣传,争取更多的学生到我县职业中专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合理中职招生计划
海南省教育厅今年下达我县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860人(全日制700人、非全日制16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县职业中专学校印制的《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根据省厅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生源学校(见附件1),并根据往年完成情况进行部分微调。各生源学校要明确任务,确定中职招生思路,注重细节,讲究策略,要有创新,牢牢抓住“宣传发动、分流报名、组织入学”三个关键环节,按先保县内职业中专学校就读再送县外的原则,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级和具体责任人。
(二)落实中职招生责任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中职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形成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直通车”,加快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巩固中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各生源学校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学生。中职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各生源学校校长都是中职招生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牢抓实招生工作,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力争完成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县中职招生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中职招生宣传和统筹协调
县职业中专学校将招生宣传内容发放给各生源学校,并统一制作陵水县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宣传栏到各生源学校宣传栏放置,同时宣传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附件3)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六个严禁”(附件4),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各生源学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洽和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栏放置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校实际,广泛利用网络、广播、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
(四)报读我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免收学费、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等。
2.到我县职业中专学校报到注册的全体新生,学校免费发放二套校服、一套专业服;住宿生还可免费领取一套床上用品。
3.助学金圆学梦:
就读于我县职业中专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和相对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供养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县教育扶贫助学金,共5500元/年·人(以上五类家庭的学生,在三年级时仅享受县教育扶贫助学金3500元/年·人)。
全日制一、二年级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和病故军人子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该十类家庭的学生,在三年级时转为享受县级生活补助1800元/年·人);除上述十五类学生外,其余的学生一、二、三年级可享受县级生活补助1800元/年·人。
4.被评为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省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毕业后升入高职或本科一次性补助学费5000元/生,同时,高职或本科毕业后再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
(五)加强中职招生宣传督查考核,明确奖惩措施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2022年中职招生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招生工作经费按指标数每生50元进行拨付,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学校实行以奖代补,完成指标数100%(含)以上的学校按每生200元给予奖励;完成指标数85%(含)以上到100%(不含)以下的学校,按每生100元给予奖励,所有奖励用于招生工作经费。完成指标数以到县职业中专学校确认为主。对完成任务低于70%的学校和校长个人不得参与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将各校完成中职招生指标情况纳入乡镇党政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1.严明纪律。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强调“六个严禁”,县职业中专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坚决制止有偿招生,各中学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班主任等违规私自安排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做到文明、有序、和谐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县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98—83328136。
2.严格资格审查和学籍管理。县职业中专学校要加强学生资格审查,招收录取的全日制学生要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达到初中毕业水平,不得招录没有毕业证明材料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完成2022年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3.继续实行招生报告制度。在8月—11月招生工作期间的每月25日,各中学和县职业中专学校向县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招生录取情况,县教育局将不定期通报招生进展情况。
(七)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校在开展招生工作期间,务必严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做好防疫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妥、顺利进行。
附件:1.2022年陵水县各中学中职招生指标数
2.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
3.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六个严禁”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