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 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9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九条特殊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113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2018〕187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开展2020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进一步培育贫困劳动力创业典型,以创业典型激励和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主题,注重创业实效,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挖掘、评选和树立一批贫困劳动力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助力我扶贫攻坚工作再创佳绩。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黎族自治县扶贫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三、评选条件

参加2020陵水黎族自治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一)在陵水县域内创办企业或实体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通过自主创业积极发展种养殖、服务、家庭经济、作坊等行业,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形成一定规模,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所在家庭年人均年收入(2019年05月-2020年04月)5000元以上

(四)没有获得过2019年度“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称号和奖金。

四、评选名额

各乡镇共选送不低于40名候选人各乡镇选送人员名额附件2),由县人社局和县扶贫办组织从中评选出不超过30名2020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

五、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2059日- 517日)

202059日启动“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活动。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2020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典型评选活动,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

(二)报名推荐(2020518日-610日)

1.各乡镇组织专员深入各村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填写《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贫困劳动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创业项目参评资料(包括产业帮扶手册、项目实景照片及其他能佐证项目规模和收入的资料)提交乡镇扶贫办

2.由各扶贫办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送就业局;

3.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核小组,实地走访查看乡镇推选贫困劳动力的创业情况。县就业局对乡镇提交创业候选人员申报材料(包括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创业项目参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各乡镇选送的相关人员信息,提交县人社局复审。

(三)评审拟定(2020611日- 617日)

县就业局委托第三方邀请专家、创业导师及资深管理经理人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以查阅材料、现场打分等形式对参加评选的创业个人及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选机制经评选工作小组审议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2020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获奖名单(不超过30名)。

(四)公示确定(2020618日- 624日)

县人社局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获奖名单报送人社局备案,并由人社局发文公布 2020 年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获奖名单。

(五)表彰奖励 (2020625-6月30日)

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公布2020年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获奖名单,为2020年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位获奖者发放创业典型奖励5000元。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举措,各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抓手,大力推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做好评选工作,引导贫困劳动力积极报名参选,并做好申报资料核实和推荐工作,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审核,注重质量。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推荐人选典型事迹真实可信,具有较高的示范性和教育性。推荐人选典型事迹在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各镇和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根据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三)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有关单位在开展评选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电视夜校等平台的作用,并依托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对贫困劳动力进行“一对一”宣传和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创业者积极踊跃报名参选。

七、经费来源

创业典型奖励资金来源,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评选活动其他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拨款解决。

八、此次活动实施细则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活动联系人:吴英翔  联系电话32124606 15008015723

 

附件:1.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申报表

      2.陵水县“创业脱贫致富之星”选送人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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