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减半计收货物港务费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08 11:3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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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布的《海南省海运口岸降费提效优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我省的港口经营人按国家规定标准的50%计收货物港务费。

文件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本通知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经营人和单位,督促港航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水运市场监管,发现涉嫌违规收费的,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海运、港口等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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