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陵水椰林邓哥驾考信息咨询中心发布违法驾照培训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陵水综执普罚决字〔2024〕第807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本机关于2024 年9月 11 日立案调查,经查,经查明,2023年4月14日,你(单位)在海南省陵水县椰林镇滨河南二横路南侧安置区经营陵水椰林邓哥驾考信息咨询中心,主要是提供驾考相关信息咨询业务。2024年7月,你(单位)从海南陵达兴实业有限公司制作6张(4A彩印)广告,用于宣传吸引客人。广告宣传内容包含“大车:A1/A2/A3/B1/B2 45天左右拿证,小型汽车:C1/C2 38天快速拿证,诚信经营 可分期付款 人来两次包过 考场直招 选择我们 包你拿证,科目一 科目四,文化低 识字少 包拿证”等承诺性用语。上述制作的6张的广告费用为12元。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广告费12元2倍的罚款,即24元(大写:贰拾肆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13 处罚截止日期 2024-11-28
处罚机构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