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案件名称 | 陵水椰林陵城莱选优客鲜生活超市采购和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卫生用农药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陵水综执普罚决字﹝2024﹞第75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陵水椰林陵城莱选优客鲜生活超市于2024年7月19日店铺货架上销售的小神童蝇香,农药登记证号(WP20140089)登记的内容与标注内容不一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线索移送我局,经核查发现你超市内被查封、扣押的小神童蝇香1盒、大角牛蝇香(农药登记证号:WP20120063)13盒,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和进货单据,均未能提供,经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该登记证号数据显示,以上两种蝇香产品标注内容与农药登记证登记的内容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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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规定,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结合《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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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整; 2.没收小神童蝇香1盒,大角牛蝇香13盒; 3.罚款金额人民币500元整。罚没款5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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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成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07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4-11-21 |
处罚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状态 | 正常 |
答复部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