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陵水文罗万加鸿百货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陵水综执普罚决字〔2024〕第86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本机关于2024年9月20日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  于2021年10月21日在海南省陵水县文罗镇文兴路的陵水文罗万加鸿百货超市从事经营活动,主要经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等业务,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4年07月2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对位于海南省陵水县文罗镇文兴路 (万家鸿超市)朱长高的卷烟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查获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钻石(软荷花)5条、钻石(硬特醇)8条、红塔山(软经典)12条、黄山(新品)6条、红旗渠(新版银河)4条等,合计16个品种53条卷烟。上述卷烟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检测报告结论显示3条钻石(荷花)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为8535元,违法所得为2.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没收商标侵权卷烟制品2.8条;

2.没收违法所得2.5元;

3.罚款2207元(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罚款1707元,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500元);                              

罚没款共计2209.5元(其中罚款2207元,违法所得2.5元)。(大写:贰仟贰佰零玖元伍角)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陵水文罗万加鸿百货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7 处罚截止日期 2024-11-22
处罚机构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