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或代管单位、总承包单位)、各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集中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21〕11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整治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共2个项目,2家投标单位,存在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详见表格)
(二)共1个项目,1家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详见表格)
针对以上问题,依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管〔2018〕296号),对2家投标单位及1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公开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报。
附件: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问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