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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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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府办〔2023〕2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南省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陵水全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琼府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本着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扩大开放合作的指导原则,围绕海南“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构建以“2+7+3+N”为重点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力争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各乡镇、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大力宣传杰出科学家、优秀科技人才的爱国情怀和先进事迹,依托县科技馆等设施建设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开齐开足小学科学课程,有条件的学校配备1名兼职科学教师。保障小学一、二年级每周1节科学课、三至六年级每周2节科学课。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完善和优化科学课程教学体系。鼓励和支持学校成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3.助力高等教育阶段科普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校学生来陵水开展科普社会实践活动,实施“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计划,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适应基层科普发展需要的大学生队伍。
4.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大力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科学体验活动等科技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科学教育与科普场馆等场所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引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县科技馆、县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强化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科学教育。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对科技教学和课外科技辅导取得的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人才发展局、县科工信局、县旅文局、县妇联、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族事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资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地震事务中心)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月、科普日等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内容,深入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农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地区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反对封建迷信和反邪教宣传力度。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双学历双轮训”教育工程。加强“云上智农”APP推广应用。办好乡村振兴电视夜校,推进年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200人。鼓励供销合作社、社会培训机构、社团组织、企业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举办乡村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服务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乡村科普e站等优质科普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人才发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旅文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地震事务中心)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多元化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搭建“互联网+职工教育”平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做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和好青年等推荐评选工作。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丰富职业培训形式,将职业道德、就业指导、法律意识等通用职业素质类内容纳入职业培训。
2.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次、多行业、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创新方法大赛等赛事。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开展工会育婴师等特色技能培训,帮助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实现学技能促就业。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支持院校、企业等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方式,吸引使用省外优秀高技能人才。
4.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支持企业自主培养和积极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投入,开展科普基地建设。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工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旅文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鼓励全社会围绕就医、社保、金融、交通、生活缴费等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展开发明创造。依托老年大学、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和设施,开设智能技术应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课程,解决老年人“三难”问题。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力度,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搭建权威的县级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倡导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健康知识普及责任。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人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作用,普及老年人科普知识。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营造老年人参与科普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建设老科学家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试点。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人才发展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旅文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科学前沿知识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针对领导干部举办海南自贸港大讲堂,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动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纲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党校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
3.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健全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一线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设置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机构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加考核指标。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建设科技成果体验推介平台,支持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和机构围绕成果转化需求加强科普功能。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开展新时代最美科技人物评选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人才发展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科协)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加强科普产品供给。全面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创新应用。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和特色项目的征集、制作和推广应用,建设陵水县科普专家资源库和社会优秀科普项目资源库。加强科普创造、创意、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办好“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科普品牌活动,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主流媒体增加科普内容,推动在党政部门政务公众号中设立科普栏目。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探索出新时代融媒体科普工作创新联动机制。推进大众媒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公益广告、新闻、科学常识。
3.深入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科普资源、服务、用户等多层次、多类型节点间连接互动。支持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合法合规开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网络科普资源。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县旅文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民族事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地震事务中心)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兴办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乡镇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场所。
2.进一步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推进建设陵水县综合性科技馆,推动县博物馆、县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企业展示厅(馆、廊、道)等增加科普功能。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和县级科普基地培育力度,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县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安全、卫生健康和农业、气象、地震、消防等各行业各部门建设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科技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和信息传媒等各类科普基地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科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旅文局、县地震事务中心)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设陵水县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储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场馆。利用气象日、消防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相应的主题应急科普宣教活动。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传媒与专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
2.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推动基层科普工作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创建一批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等科普阵地。健全基层科普组织,鼓励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争创科普示范县。
3.加强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旅文局、县科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
(五)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1.拓展对外交流渠道。深入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依托外籍院士工作站、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国际科技团体及高层次人才的科技交流和合作。
2.加强合作交流。通过在学术交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施师生研修游学、学术交流质量提升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人才发展局、县科协、县旅文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重点任务。县科协要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推动科学普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评估。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将科普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和落实科普经费投入,有效保障本部门本领域科普工作顺利推进。将科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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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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