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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公开遴选文黎安居小区托育点和公安局托育点运营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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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确定1家具备开办实力、管理经验丰富的单位运营管理陵水县椰林镇文黎安居小区和公安局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陵水县椰林镇文黎安居小区和公安局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场地情况
1.文黎安居小区托育点
地址:明月路文黎安居小区20栋1楼。
场地情况:共有3个教学活动室及相关配套的功能室,建筑面积642.62平方米。
2.公安局托育点
地址:椰林南大道公安局综合应急指挥中心2楼。
场地情况:共有2个教学活动室及相关配套的功能室,建筑面积285平方米。
(三)运营要求
运营协议年限为五年,中选单位根据场地硬件条件和软装情况,负责完善托育服务相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教具、玩具、图书和办公设备等),及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费用。其中文黎安居小区托育点还需交物业费,物业费现为1.18元/月/平方米。文黎安居小区托育点场地中的53.83平方米需支付租金,目前周边租金为95—110元/月/平方米,具体租金以协议为准。物业费和租金分别与我县相关国有企业协议签订。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陵委〔2024〕40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按不同等级给予运营补贴,合格级给予300元/月/生的运营补贴,示范级给予800元/月/生的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实施以相关细则为准。
三、项目内容
(一)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
(二)参选单位需在陵水县设立托育机构,且托育机构需符合国家、省、市/县设置标准的托育机构备案和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条件要求,需配合陵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公益性培训服务工作,为促进我县婴幼儿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四、准入条件
参与遴选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托育服务字样;
(二)参选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运营规模、收费标准、投入运营时间等)、教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方案、园所管理方案、教师考核方案、隐患排查方案等)。
(四)参选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师资力量材料及托育相关材料。
1.同一控股企业下机构拥有具备托育专业资质人员(含育婴师、保育师、幼师、园长等)情况;
2.同一控股下的托育分支机构或加盟机构情况;
3.具备托育运营管理服务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亮点工作、优秀经验做法、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汇总申报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表》。
(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提供时间须为自遴选公告开始时间后至报名遴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陵水县“文黎安居小区和公安局托育点”报名遴选材料,每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后密封递交至陵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止(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大道卫生健康委四楼409室。
(三)报名联系电话:0898-83318339。
八、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组织对参选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中综合择优确定运营单位。(注:如出现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且已报名单位中有满足资格条件的,将从中择优确定运营单位,不再另行发布遴选公告);中选的单位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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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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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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