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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统计局职责分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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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统计局执法岗位与人员职责分解表 | ||||||||
执法岗位 | 姓名 | 执法行为 | 执法依据 | 执法责任 | ||||
综合统计岗 | 刘武 | 处理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 批评教育、 离岗培训、 行政处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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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
处理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 ||||||||
处理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 |||||||
处理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行为 |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四条 | |||||||
经济统计岗 | 李欣 | 处理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 批评教育、 离岗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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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
处理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 ||||||||
处理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 |||||||
处理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行为 |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四条 | |||||||
综合统计岗 | 冯恋 | 处理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 批评教育、 离岗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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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
3、《海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处理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 ||||||||
处理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 |||||||
处理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行为 |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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