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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县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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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信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3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7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衔接做好承办中央、省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三)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助办理来访事项等工作。
(四)负责协助督办群众来访事项,以及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进行调查并参与协调等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处理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工作。
(六)承担协助组织重要信访联席会议工作。
(七)负责协助做好组织有关部门在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派员驻京或驻举办地劝返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力量,为来访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九)负责协助县领导在信访服务中心(场所)开展接访工作。
(十)负责承担信访有关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梳理、汇总和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撰写信访情况通报等相关材料。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室、来访接待室、办信与督查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3.28万元,支出总计83.28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3.28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3.28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28万元,支出83.28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9万元,占69.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万元,占15.25%;卫生健康(类)支出6.53万元,占7.84%;住房保障(类)支出6.15万元,占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43万元,支出决算为5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5.51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7%。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产生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2%。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产生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 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参与自评。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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