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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112/2024-00118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18:41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本教研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  号:






陵教202452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本教研

管理制度》的通知


县直属各中小学,各初级中学、中心校、完全小学、教学点、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

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我县中小学校教学质量,现将《陵水县中小

学校本教研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531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本教研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管理常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落实研训要求

建立健全校本研训管理机制、每年编制学校研训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学校每周进行1次科组教研活动,每月组织1次业务学习交流,每学期开展至少4次课堂教学专题研讨活动;教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承担有计划、有专题的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参加县级以上专项培训。

二、讲求研训实效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和师生需求开展研训活动,不断优化研训方式,提高研训实效。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科研训工作的效果评价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校本研训提质增效。

三、重视教育科研

发挥骨干教师专业引领作用,围绕学校教育教学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教育科研。倡导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不同级别的课题研究,规范课题研究过程管理,提升研究成果质量。积极培育、总结和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

四、创设研训条件

强化组织管理,做好研训经费、设施设备、研训时间等基本保障。向教师提供学习机会保证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修满规定学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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