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我县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等的有关规定,按照经县政府批复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划定成果,现将我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
省级水土流流失重点预防区796.1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本号镇、椰林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黎安镇。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89.1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文罗镇、提蒙乡。
该区域植被生态条件较好,水土流失强度轻微,但潜在水土流失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实施封山禁牧、加大生态修复,大力保护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并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二、重点治理区
省级水土流流失重点治理区113.56平方公里,主要为光坡镇。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08.1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隆广镇、群英乡。
该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沟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和预防保护,巩固治理成果,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表
名称 | 涉及镇 | 面积(km2) | 备注 |
省级水土流流失重点预防区 | 本号镇、椰林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黎安镇 | 796.16 | 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分成果 |
省级水土流流失重点治理区 | 光坡镇 | 113.56 | |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文罗镇、提蒙乡 | 89.13 | 依据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水系、水库、森林公园、县乡村发展规划等 |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隆广镇、群英乡 | 108.11 | 依据水土流失强度分布图及植被覆盖度 |
合计 | 1106.96 |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全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9日
附图: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