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31 08: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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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陵旅文规〔2021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印发实施,有效助推各类大型旅游、文化、体育活动在陵水举办,并极大提高了陵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可形成产业规模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拉动陵水旅文消费,充分发挥大型活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县旅文局拟牵头对《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陵旅文规〔20211)进行修订,并起草形成《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修订依据

(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二)《海南省“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

(三)《海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三、涉及范围

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适用范围主要指在陵水县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场地布置、宣传推广和后勤服务的资金结算在50万元及以上活动。

四、修订内容

《办法》共有六章十九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新增年度预算限额。在第二条新增“该资金额度预算为1000万元/年,列入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

二是完善奖补范围。将第三条第一点”资金结算在200万元及以上活动”修改为“资金结算在50万元及以上活动”;同时将第4小点“现场参与人数达1万人及以上,或网络参与人数20万及以上”修改为“现场参与人数达1万人及以上,或网络曝光率100万次及以上。”

三是优化不适用情形。对第四条“1.县委、县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未参与的活动”、“4.公共服务类活动”等情形进行删除。

四是简化活动申报材料:对第九条所需提供材料取消了资质说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材料、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宣传营销方案、依法安全举办大型活动承诺书或安保方案等。

五是调整奖励补助标准。按活动规模新增三个档次,并按绩效评估奖补比例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六是明确奖补活动时间范围。即对第十六条修改为“202411日之后已举办的大型旅游、文化、体育活动,已申请且未奖补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奖补,已申请且已奖补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差额奖补。”

五、注意事项

拟申报奖励扶持资金的大型活动原则需在当次大型活动举办起始时间90日前向县旅文局提出申请。

六、其他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原则,暂行办法陵水县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文化、体育大型活动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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