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7-02 17: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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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付、自费),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手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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