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道养护费报停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4-06-26 10:38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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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属单位或个人将“船舶报停申请报告”、航行签证簿交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经办人员签发“航养费停缴证”,由航行簿管理人员在“退航行簿联”盖章后交给船主,作为恢复航行时取航行簿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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