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4-06-20 17:24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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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船舶国籍登记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对其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如何适用本规则附录相应标准予以陈述,并可以包括对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依法对船舶国籍登记进行审核时,核定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并在核发船舶国籍证书时,向当事船舶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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