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等级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4-06-07 10:18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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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事管理机构没收有关的证书或者证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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