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作了哪些安排?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3-09-01 11:13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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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各中小学要开齐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安排,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

小学、初中学段每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得低于6课时;普通高中学段每学期不得低于8课时;中职学校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36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应以活动为主,防止学科化倾向。

《实施意见》要求,要针对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中职阶段等年龄段分类设置教育目标和内容。

同时,要注重全学科、全方位育人。心理健康教育要全面渗透到育人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德育课、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

《实施意见》还明确,在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活动要从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出发,具备系统性与连贯性,层层推进助力学生综合素养及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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