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履职不到位 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6 22:42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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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家企业

履职不到位 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通报


     2020年8月19日,根据县纪委监委《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移交参建单位相关问题清单》,现对海榆东线小溪桥至陵大线路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县教育局游泳池项目、本号镇本号镇区污水管道建设项目以及提蒙乡坡湾村至波湾洋、坡湾村路口至波湾渠道硬化项目等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履职情况不到位、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通报:

一、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海榆东线小溪桥至陵大线路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巡查。经发现,施工现场人流、车辆密集处,未悬挂安全警示标牌,部分施工作业面未设置临边防护及加固防护措施,工地未配备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履职不到位行为

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负责海榆东线小溪桥至陵大线路口段改建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派驻在现场的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在岗率低,总监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履行监督责任;报备监理人员和实际监理员非同一个人;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从未召开监理工作例会、未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三、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履职行为不规范

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县教育局游泳池项目过程中,所用的砂浆无检验检测报告,砂浆配合比没有报批手续,现场拌制砂浆无配合比,砂浆拌制投料所需砂、水泥、水等原材料无计量称重设备。施工单位未对砌筑工班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南平学校游泳池项目挡土墙高度约4米,临边无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存在安全隐患。

四、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履职不到位行为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负责县教育局游泳池项目监理过程中,未严格实施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未配备考勤设备,项目总监现场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仅2次,工地例会上签名均由监理公司专监替其签名,工地例会纪要造假。走访工地现场发现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共7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6人均不在岗。

五、海南华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存在履职不到位行为

海南华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负责本号镇本号镇区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监理过程中,除总监工程师以外其他关键岗位均未在岗履职,第三方检测报告中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为谭德塞,与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见证员余有武不符。

六、海南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履行不规范

海南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提蒙乡坡湾村至坡湾洋、坡湾村路口至坡湾渠道硬化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缺少隐蔽工程材料及其影像资料,施工日记内容过于简单且2020年度没有任何记载,存在材料管理不规范。施工图纸工程量和中标通知书工程量不一致。

七、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履职行为不规范

    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负责提蒙乡坡湾村至坡湾洋、坡湾村路口至坡湾渠道硬化项目监理过程中,开工令签发人不是总监工程师周民,开工令上没有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印章;总监周民未注册水利专业资格证书,担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特此对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家企业履职不到位、不规范等行为予以通报。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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