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引进留住人才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发布日期:2024-11-29 00:07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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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专场。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重点从“管生”“管养”“善引”“促留”等领域发力,出台生育补贴制度、新生儿参保全额兜底等有含金量的政策举措,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引进留住人才“双轮驱动”,推动全省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石和支撑,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委财办牵头,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一体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医疗、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推动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基金直接发放给生育职工本人;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海南省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此外,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分娩镇痛等纳入医保报销,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规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解决“孩子有人带”问题。拓展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功能,推动实现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执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家庭托育点建设,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优化人口质量和结构,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持。全面提升人口综合素质,把教育强省作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推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融合发展,提高教育结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契合度。


大力培养、引进、留住、用好人才,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强化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建立领军人才、科创人才、企业家人才、职业技能人才、产业工人等多层次多元化人才梯队;以产业发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生活方式吸引留住人才;支持市县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允许先落户后就业,培养更多技能专业人才;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升级海易办平台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护照注册功能,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同时发证”,提高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琼生活工作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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