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石和支撑,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委财办牵头,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一体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医疗、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推动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基金直接发放给生育职工本人;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海南省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此外,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分娩镇痛等纳入医保报销,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规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解决“孩子有人带”问题。拓展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功能,推动实现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执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家庭托育点建设,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优化人口质量和结构,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持。全面提升人口综合素质,把教育强省作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推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融合发展,提高教育结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契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