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陵水开展乡村振兴创业大赛

来源:陵水青年 发布日期:2023-06-15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激发青年人才、返乡创业者等各类群体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大赛主题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大赛时间 2023年5月至6月
赛制安排赛事为乡村振兴专项赛
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决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能重复参赛,被聘为海南省创业导师的个人、所属团体、企业或机构,及其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报名参赛须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年满16周岁的各类乡村产业创业群体,项目所属企业在陵水,或注册在海南且项目落地在陵水(截止2023年5月20日在海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未满5年),均可报名。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等项目,参赛方须提供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赛事流程

(一)启动和宣传(4月下旬-5月10日)

2023年4月中旬前启动大赛,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报名参赛,县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启动和宣传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5月11日-5月28日)

线上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官网(http://124.225.114.12)进行线上报名。

线下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选手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就业局办公室报名(地点: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中心A幢4楼人力资源管理室)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6日。

资格审核:县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预赛和决赛(6月20日前)

1.预赛(6月9日)。预赛采取专家闭门评审方式进行,预赛成绩前12名进入决赛。

2.决赛前辅导。6月15日前对决赛项目进行赛前辅导。

3.决赛(6月17日)。决赛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6月20日前将我县决赛结果报至省大赛相应专项赛组委会。

4.赛事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县创业大赛组委会通知为主。


奖励扶持

(一)奖项设置

对决赛获奖项目,将给予奖金鼓励,奖金合计13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赛奖金13万元。其中:

一等奖1名,3万元/名

二等奖2名,2万元/名

三等奖3个,1万元/名

优秀奖6个,0.5万元/名

(二)参赛项目扶持及赛事经费

1.进入决赛的项目给予0.5万元/个的补助扶持。

2.获奖的4个项目推荐参加省大赛,并给予承办机构2万元培训包装扶持。

3.获得省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鼓励扶持。

4.进入决赛的项目享受我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补贴。

5.获得县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其所在的基地挂牌我县“乡村振兴人才创业示范基地”,作为我县乡村振兴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6.总赛事经费由承办机构做预算报就业局核定支出。

(三)创业人才表彰

1.获得县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负责人纳入我县创业人才库,条件符合的可聘请为我县的创业导师。

2.对于进入县级决赛的项目负责人在符合“农民工创业典型”评选标准的条件下优先向所在乡镇推荐报名参选2023年度“农民工创业典型”。对评上2023年度“农民工创业典型”的个人给予奖励1万元(税前)。

此次活动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主办,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陵水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共青团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员会、陵水黎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办,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局、海南慧人职业培训学校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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