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12-20 17:25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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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重点领域救灾政策文件1.法律法规: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2.部门和地方规章: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3.其他政策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4.标准: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5.重大决策草案: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6.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7.重要会议: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8.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县应急管理局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备灾管理1.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2.灾害信息员队伍: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3.预警信息: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等

灾后救助1.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2.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3.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4.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5.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6.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7.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等

款物管理1.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2.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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