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重点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征收 | 1.启动要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3.房屋调查登记: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5.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评估 | 1.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2.被征收房屋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补偿 | 1.分户补偿情况:分户补偿结果 2.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