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重点领域 | 公共法律 | 法治宣传 教育 | 1.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2.推广法治文化服务(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县司法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法律查询 服务 | 1.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法律法规库网址或链接;典型案例库网址或链接) 2.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县司法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法律咨询 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县司法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县司法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