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海南博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4)琼综执陵水罚决字第149号
处罚类别 工程质量安全类
处罚事由

  海南博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受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委托编号:2023001871)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钢筋原材进行检验,你公司没有进行钢筋反向弯曲试验,就出具钢筋原材料检验报告(报告编号:020AQ0309002300112)及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原始记录。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罚款50000元人民币。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南博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4075709487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序幕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5 处罚截止日期 2024.4.30
处罚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