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案件名称 | 王宜宏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琼综执陵水罚决字第29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本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对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在陵水县本号镇长埇村委会营内村占地建设楼房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1年9月开始,你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在陵水县本号镇长埇村委会营内村占地建设楼房。总占地面积为592.67平方米,地块内建有一栋占地面积为121.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1.22平方米的一层楼房,三栋总占地面积为471.4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76.98平方米的三层楼房。该地块土地权属为:本号镇长埇村委会营内村民小组592.67平方米;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三调成果为:其他园地592.67平方米;经套核2018年12月1日省政府批复的“多规合一”成果,用地均位于乡村建设用地。 王宜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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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宜宏作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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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宜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26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4-04-09 |
处罚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状态 | 正常 |
答复部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