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陵综执(交运)罚字(2020)第13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0年12月14日15时35分,执法人员在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转盘处依法检查时,发现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李兴驾驶琼A56279号金龙牌45座大型变通客运班车,从海口客运站发车开往三亚市汽车站,途经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转盘处停靠下车1名旅客,经查,琼A56279号车《道路运输证》备注栏内备注批准的线路是:海口-三亚;途经线路:G98东环路段,停靠站点:直达。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转盘处没有在途经的线路上,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处罚截止日期 2021-01-30
处罚机构 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