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蒙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来源:陵水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7-08-02 11: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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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陵水提蒙乡委员会 

陵水提蒙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提蒙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提蒙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经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陵水提蒙乡委员会

                                                陵水提蒙乡人民政府

                                                   2017731


提蒙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陵委办〔201747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创新河湖管护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生态红线,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落实空间管控,把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坚持高位推动。明确各级河长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系统治理,联防联控,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强化分类指导,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在全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河长。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有效遏制威胁河湖健康生命的非法行为,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确保河湖水污染、非法采砂 “可防、可控、可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促进我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开展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河流管护工作扎实开展,监督落实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宏智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郑绩人党委委员、副

陈文良党委委员

吴清标 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天日党委委员

苏兴华党委委员

乡财政所所长

陈功跃老长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连武远景村委会书记、主任

张宏珍沟尾村委会书记、主任

庞亚武曾山村委会书记、主任

林杨武礼亭村委会书记、主任

朱光阳提蒙村委会书记、主任


三、实施范围

境内所有河湖均实行河长制,河流名录及河长名单将在乡政府门户网站陆续公布。包括:(一)级河湖3条:陵水河金聪、长门沟;(级河湖5条:长门沟内洋沟高岭沟老党洋大排沟远景中排沟。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年用水总量控制,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科学用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特别是要加快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水库、灌区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加快灌区防渗设施建设,科学水库调度和田间管理,厉行节水优先,遏制浪费。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水利生态红线,并将生态红线纳入全县生态红线统一管控,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严禁以各种名义和理由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对非法采砂和岸线乱占滥用、占而不用、乱采乱挖、非法占用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2020年,全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2020年全控制生猪养殖数量在3万头以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治理任务。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减量化。区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科学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分类管理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规范饮用水水源建设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已建的要坚决依法清理。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乡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和引导,确保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百千村”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水库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林、退塘还库、退塘还林、退地还岸,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六)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行业内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推进实时监控。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切实保障执法监管工作有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实行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并行、日常清理和集中打击并举,坚决遏制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执法机制全面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实现常态化;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全部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组织体系

(一)河长设立

1.河(段)长。乡总河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省、县级河湖在本境内河(湖)段设河段长,、村级河湖设河长,由委、政府领导担任其中乡党委书记陈雷任提蒙乡总河长,乡政府乡长任提蒙乡副总河长。河湖流经或所在的行政村(居)设村级河长制工作负责人,由行政村(居)委会书记或村干部担任。

2.级河长制工作人员。政府明确1名副长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3.河湖专管员。政府根据河湖流经各村(居)区域,对应安排各村(居)两委干部担任河湖专管员,具体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原则上每名河湖专管员负责一个行政村河湖管理,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调整配置。

(二)工作职责

1.党委政府职责。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开展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

2.级河(段)长职责。负责落实相应河湖上一级河长安排的相关工作,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的纠纷,组织整改河湖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督导村级河长制工作负责人、专管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并组织相应考核。

3.级河长制工作人员职责。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落实河(段)长确定的事项,监督、协调、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负责河长与各部门之间联络、沟通。负责河湖管理信息报送工作。

4.村级河长制工作负责人职责。负责落实级河(段)长安排的相关工作,具体承担实施辖区范围内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推动落实相应河湖整治工程项目。

5.河湖专管员职责。负责开展河湖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级河长制负责人和级河(段)长;配合执法部门对河湖污染进行现场调查、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负责河湖水面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和岸边垃圾清捡、劝导等工作;负责河湖保洁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湖清洁。

6.责任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职责如下: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和指导河道洁水养鱼工作;组织协调全河道生态建设,河道保洁工作和清理河道、垃圾河、黑臭河的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涉河企业污水排放的执法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入河污染源治理;负责建筑泥浆入河执法监管,确定水质监测断面和考核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规划所负责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县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综治办要及时协调派出所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落实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环卫站负责监管和推进规划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及疏浚,指导农村卫生改厕。

司法所协助河道违法行为执法、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违法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摸清河湖现状。县河长办指导下,联系各村认真复核辖区内河湖情况,确定河湖名录。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制工作负责人要对管理的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采取有效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跟踪河湖突出问题整改。

(二)层层落实责任。政府要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乡总河长会议研究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级河(段)长要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各行政村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专管人员要加强河湖管理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湖水面和岸边垃圾,做好清淤等整治工作,保持河湖清洁。

(三)加强考核问责到位。总河长河(段)长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湖进行抽查,政府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村级河长制工作负责人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村级负责人和专管员年度考核。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广泛发动宣传。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村、组三级组织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护的目的、意义,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围乱建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形成全民参与支持,共识共为的良好氛围。


附件:提蒙乡流名录及河长名单

提蒙乡河流名录及河长名单

序号

级别

河流名称

河流长度(km

河长名单

村级河长制负责人名单

河流总长

流经本镇长度

乡级河长

职务

流经本镇村委会名称

村级专管员

1

乡级

长门沟(提蒙段)

14.95

6.52

陈雷

乡党委书记   (139****3609

礼亭村委会、曾山村委会、远景村委会

林杨武(礼亭村党支部书记)138****3880                庞亚武(曾山村党支部书记)155****1916                王连武(远景村党支部书记)138****6639        

2

乡级

内洋沟(提蒙段)

3.82

1.66

陈雷

乡党委书记   (139****3609

曾山村委会、提蒙村委会

庞亚武(曾山村党支部书记)155****1916

朱光阳(提蒙村党支部书记)189****0666

3

乡级

高岭沟(提蒙段)

4.19

2.82

陈雷

乡党委书记   (139****3609

礼亭村委会       远景村委会

林杨武(礼亭村党支部书记)138****3880                                王连武(远景村党支部书记)138****639

4

乡级

老党洋大排沟

7.04

7.04

林宏智

乡政府乡长   (139****3898

提蒙村委会、远景村委会、老长村委会、沟尾村委会

朱光阳(提蒙村党支部书记)189****0666

王连武(远景村党支部书记)1387****6639

陈功跃(老长村党支部书记)138****136

张宏珍(沟尾村党支部书记)139****9565


5

乡级

远景中排沟

3.64

3.64

林宏智

乡政府乡长   (139***3898

提蒙村委会、远景村委会

朱光阳(提蒙村党支部书记)189****0666

王连武(远景村党支部书记)138*****6639

提蒙乡党政办公室            20177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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