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开展辖区内河道、水塘等行洪自查整治行动,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经排查,陵水河南平段支流小桥排水口处擅自构筑坝体阻拦水体进行鱼塘养殖,该行为涉嫌违法建设,属于四乱行为中的乱建,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能乱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建物等。
5月11日,在群英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群英乡河长办、群英乡综合执法中队共同将小桥排水口处擅自构筑坝体进行破除,为汛期排洪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处置了阻碍行洪的行为,保护群英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维护好了群英乡生态环境,下一步群英乡将增强河湖管护与处置效率,推进了河湖长制工作“名”“实”相符,发挥其“能”,助力群英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