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第5期)

来源:陵水县河长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22 17: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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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水县河长制工作简报

2020年第5

(73)

陵水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422


2020第一季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根据第一季度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实际,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各级河长防疫履职两手抓。一是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湖)调研。疫情防控期间,县级河长湖长认真落实《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积极巡河,推动河湖问题整改。第一季度县级河湖长巡河共计14次,镇级河长巡河共计60次,发现问题共11处,已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2020年我县召召开专题会1研究推进河长制工作,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1次;三是开展工作考核,县河长制办公室31017日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11个乡镇开展了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

(二)河湖“清四乱”逐步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加快落实问题整改。紧盯陵水县小南平水库畜牧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力度,县河长办加强问题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全面排查边查边改。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办河湖〔201824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要求,各乡镇立即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第一季度共发现11个“四乱”问题并已整改销号。三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工作。严格要求各乡镇按河长制工作要求,动员河道巡查员、保洁员等力量常态化定期巡查并清理、打捞清理河道河岸垃圾、杂草、枯烂树枝、水浮莲等。四是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巡查力度。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联合进行常态化不定时巡查,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等问题多发区域实行24小时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第一季度共组织开展55次巡查行动,累计出动321人次;在行动中联合各单位共查处取缔2处违法采砂地点(含重复取缔),整治捣毁2部非法采砂设备、割毁80多米非法抽砂管道。

(三)推动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完成勤丰小溪和小溪河(金冲河)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对长水洋大排沟、曲港河、港坡河、英州河、大拥河、老田溪6条不达标水体开展综合治理。长水洋大排沟尾端建设完成规模为3m³/d污水处理设施,长水洋上游启动建设长水洋上游片区污水管网项目,该项目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启动丽安路排污沟改造工程,目前总进度为78%;港坡河治理,完成港坡村面前大排沟300/天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港坡河支流老宫江处理站建设规模为200/d;曲港河治理,新村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英州河专项治理方案已遍完成,准备报县政府审定;大拥河已开展编制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陵水河下游陵城段16个排口进行详细摸排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阶段已完成并完成陵水河12排水口专项治理工作。

(四)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加快实施。

完成陵水黎族自治县省级和县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完成陵水河、金聪河和英州河的地形测量;完成陵水河(陵水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准备征求意见用);完成金聪河、英州河和板来河省级河流的洪水分析和水面线计算;复核33宗水库特征参数,确定水库设计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二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政府网页专栏等强化公众的宣传推广和监督参与。三是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县河长办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世界水日”、“世界水周”、等重要日期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河长制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县的水资源利用和了解水生态现状,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增强群众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的意识。

(五)绿水行动有序开展。根据《海南省“绿水行动”工作

方案》,县河长办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绿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二、主要问题

(一)河湖长巡河成效需进一步提升。一是部分乡镇河湖长巡河过于形式化,仅限于完成巡河任务指标,没有体现出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效。二是部分乡镇村级河长未按要求开展每周巡河和建立巡河台账,乡镇对村级河长日常巡河和发现问题整改监督不严格问题较为突出。

(二)河湖整治成效需进一步巩固。一是日常巡河监管整治工作还不够到位,部分河段仍存在“蚂蚁搬家”式非法挖砂、占用河道养殖、水浮莲和垃圾堆积现象严重,如群英乡响水桥处存有非法挖砂行为、光坡镇金聪河沟西段、三才镇老田溪乐安村段、本号镇放马河放马村段存在大量水浮莲、文罗镇坡留村大沟红星桥段和隆广镇田仔水库上游有发现占用河道养殖行为。二是问题整改反弹多发,整改成效没能有效巩固,如英州镇英州河吊鹅村附近村民占用河道养殖问题经多次整治仍然存在。三是存有老大难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如椰林镇陵水河三圣庙处堆放的建筑垃圾仍没有彻底清理完毕。

(三)日常管理工作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河段河长制公示牌破损没有及时更新维护。二河道专管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乡镇对专管员开展培训和日常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日常工作开展没有得到有效衔接。

三、工作建议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巡河工作目标任务,以巡河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健全完善工作台账。抓好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好涉河涉湖问题。

(二)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治理。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深入推进“四乱”问题排查整改和存量问题整治销号,严控问题“增量”和严把整改“质量”。继续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河道、破坏河湖岸线行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强化信息共享和宣传引导。要加强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促进乡镇、部门之间工作联动。提高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能力,在日常巡河监管的同时还要发挥“耳目”作用。要拓宽监管渠道和完善反馈机制,形成社会关心、群众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
























抄送:县第一总河湖长、县总河湖长、各县级河湖长

陵水黎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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