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办公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陵水黎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省驻陵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县政府副县长黄聪同志担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局长王文师同志担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定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办公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秘书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