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长汀县
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
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
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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