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专栏】自制毒品烟弹贩卖、拉上女友代收毒资……这个团伙贩毒又洗钱,“刑”上加“刑”

来源:中国禁毒 发布日期:2024-07-19 10:11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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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共谋
利用工作中积攒的人脉
做起毒品生意
自制含依托咪酯成分的
“上头电子烟”烟弹
利用线上交易
选择跑腿配送
拉上女友代收毒资
……
本以为能瞒天过海
殊不知是贩毒又洗钱

可谓“刑”上加“刑”!

日前,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个贩毒团伙的5名成员因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从多名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吸毒人员中发现线索,成功抓获涉嫌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烟弹的闫某,现场从其衣服口袋内查获数个烟弹,一并抓获的还有帮其运送毒品的同事高某。
经审查,闫某是温州某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其与同事陈某都有吸食依托咪酯的前科劣迹。工作中,他们了解到部分顾客在打听购买“上头电子烟”,遂心生贪念,企图利用这一“人脉资源”做毒品生意。2023年11月,陈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入依托咪酯粉末,与闫某在出租屋内自制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烟弹。后闫某线上联系吸毒人员进行售卖,并通过线上平台叫“跑腿”将藏有上述烟弹的“零食礼包”送至购毒者处。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二人贩卖相关烟弹共收取毒资55000余元。期间,闫某还笼络同事高某为其派送烟弹。为掩饰隐瞒犯罪行径,二人还分别要求自己的下属兼女友冯某、彭某提供网络账户收取贩毒资金,并以现金、转账方式返还。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作用,为麻醉类处方药品。”经办检察官介绍,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精神兴奋乃至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导致死亡。

贩毒团伙中冯某、彭某在讯问中曾这样描述自己及男友吸食“上头电子烟”后的状态:“闫某和他朋友吸了这个电子烟后,居然在房间里撒尿……”“我吸了一口之后头晕晕的,能睡一整天……”“那几天我根本没法去上班,越吸越离不开……”

“我当时就想着帮个忙,自己也没从中收钱,以为就没关系,现在很后悔……”讯问期间,冯某忏悔道。
2024年5月13日,鹿城区检察院就闫某、陈某等5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依法向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21日,鹿城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就该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组织辖区学校学生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闫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陈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彭某、冯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均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新型毒品危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要出借个人账户替他人存现、取现,自觉远离洗钱陷阱,避免成为毒品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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