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 2025〕 5 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5年海南省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 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 2024〕7 号)、《海南省大规模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府〔2024〕15 号)和 《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3 号)有关要求 ,加力推进重 点领域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 重点支持高质量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 畅通自贸港资源循环利用链条, 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经 省政府同意,现将 2025 年海南省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支持力度。2025 年超长期特别 国债将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 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住宅老旧电梯等 10 个重点领 域设备更新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 生产、设施农业等 3 个领域, 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 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
(二)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 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指导企业积极争取符 合国家有关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再贷款。
(三) 开展分行业分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 对标《海南省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府〔 2024〕 15 号)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全面摸清工业、农业、 能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重点领 域的存量设备底数, 通过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依法依规淘汰 不符合国家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落后低效设 备, 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里面明确淘汰的设备。各市县建立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需求台账, 制定分领 域分行业存量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清单。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 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 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
(四)加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强化老旧营运船舶报废 更新项目谋划和跟踪调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 新, 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五)扩围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落实 2024 年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 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 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 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六)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 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 更新车龄 8 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 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
二、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七)聚焦重点领域,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 年国 家在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 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和电动自行车以 旧换新 5 个领域的基础上, 扩围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八)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全面落实国家汽车以旧 换新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 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按相关标准或实施细则申请 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前(含当日)登记 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九)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按相关标准 或实施细则申请补贴, 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 最迟不得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含当日)。
(十)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在继续支持冰箱、洗衣 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 8 类家 电产品以旧换新的基础上, 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 等 4 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2024 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 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 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 贴。
(十一) 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 3 类数码产品给予补贴支持。
(十二)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 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 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
(十三)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 给予补贴支持; 对交 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 动自行车新车的,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三、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
(十四)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加快全省行政村居回 收站点、市县分拣中心建设,健全标准化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生 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两网融合”。支持海口、 三亚、屯昌、文昌等市县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积 极招引资源循环领域骨干龙头企业,推动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 目落地实施。
(十五)加快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 规范海南二 手商品交易市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规则,鼓励“ 互联网+二手” 模式发展。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稳步推进汽车、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支持 和引进优质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擦除检验服务。
(十六)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支 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发展, 鼓励支持企业申领专项 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国家“ 以奖代补 ”方式 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推动省内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回收处理行业规范化发展。
(十七)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国家 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细化实施举措加快推广“反向开票”做法, 维护资源回收利用行 业税收良好秩序。完善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鼓励企业在生产 过程中加大再生材料的使用力度。严厉打击“作坊式” 回收拆解 行为, 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 开展违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污染环境专 项整治。
四、加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八) 充分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 定修订工作,优化完善地方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节 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十九)全面强化标准执行监督。 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 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 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强化 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全面 提升标准约束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发挥省重大项目办“两 新 ”组牵头作用,会同省财政厅安排我省 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 资金加力扩围实施“ 两新 ”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各 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加力扩围实施“ 两新 ”政策, 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持续放大 “ 两新”政策效应。
(二十一)切实提高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质量。 省发展改革委 牵头组织符合本通知第( 一) (二) (四) 以及(十四) 条所列 支持政策和条件的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资金。 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积极谋划并指导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做 好本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抓紧做好本地 区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 强化项目谋划质量和跟踪调度,加快 项目前期手续,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 跨部门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全链条优化项目申报、要件审核、 清单推送、资金发放等操作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
(二十二) 充分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效应。 省发展改革 委会同省财政厅做好国家安排海南省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 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和下达工作,用于落实第(五)(六)(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以及(十三)条所列支持政策。 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根据国家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加快细化相关领域补贴标准, 完善实施细则。各部 门、各市县要及时完成 2024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 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
(二十三)合理确定参与门槛。 省商务厅要合理确定、及时 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 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 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 经营主体, 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 与活动。
(二十四) 简化补贴流程。 以便民、惠民为宗旨, 通过群众 广泛知晓、日常使用频次较高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发放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推动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凭证电子化, 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在做好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各有关 部门要明确从审核通过到资金拨付消费者的时限要求, 力求及时 高效兑现补贴优惠。
(二十五)规范市场秩序。各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参与消费品 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加大骗取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行为监管力度, 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 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并追缴财政补贴资金, 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市场监 督检查力度, 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 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 充合格产品, 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六)加强资金监督监管。 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 工,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链条监督监管和督促指导, 坚决防范资金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管理本地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时开展设备更新项目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导,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
(二十七)加强跟踪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要 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自 评自查,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时汇总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 完成等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二十八) 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 “ 两新”政策进展成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要深入社区、乡镇、企业等基层一线, 细化解析“ 两新 ”政策内 涵和具体操作方式,确保社会群众充分知晓政策、享受红利,切 实有效带动全社会消费增长。
附件:2025 年海南省加力扩围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 年 1 月 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