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陵财〔2022〕107号)
一、项目编号:HNYL2022007
二、项目名称:陵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临海市绍新卓耀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深浦路126号
被投诉人1: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大院
被投诉人2:海南亿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中信南航大厦1618室
中标供应商:海南博高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9A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清单中多项采购标的物的备注/技术参数没有按法律规定要求进行细致明确的描述,采购人意图不明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编制瑕疵。投诉事项2:采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第47页,序号13天井空调和序号14柜式空调,该项标的备注/技术参数没有按法律规定要求进行细致明确的描述,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严重的编制瑕疵。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该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设置并未进行合理的细化量化的打分。投诉事项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三个证书均与本项目实际不符,与合同履约无关,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且分值设置过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合同已经履行,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一)投诉人的第一、二、三项投诉事项成立,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