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辖区直属各部门、辖区各村(居)党组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新村镇党委及其辖区九所村、长坡村、海燕村、海鸥村、海鹰村、盐尽村、桐海村、城坡村、南湾村、新村社区等1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上午在我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我镇反馈巡察意见,并将《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新村镇党委及辖区盐尽村等10个村级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印发给我镇。我镇高度重视,认领了全部整改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委会,听取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召开巡察整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新村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委副书记霍青青同志兼任,成员由镇纪委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抓住时间节点,主动对标争先。镇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落实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此次巡察反馈我镇共23个问题(其中1个为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余下22个问题中,三级问题16个,将于2024年10月19日前完成整改;二级问题4个,于2025年10月19日前完成整改;一级问题2个,于2029年7月19日前逐步完成整改。
(四)持续深化整改,巩固巡察成果。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转为常态化整改,健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机制,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工作监督重点,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推进长效常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针对新村镇属于我县产业转型升级的七大片区之一,为加快推进疍家文化旅游区建设,新村镇实施建设陵水新村港疍家文化体验旅游项目,项目总投资258.3万元。按照《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4次)要求,2022年6月24日,新村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同意由海鹰村委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2022年6月27日,新村镇与海鹰村委会签订《陵水新村疍家文化体验旅游项目用款协议》并将项目资金拨付给海鹰村委会,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购置17艘清洁能源休闲渔船和码头改造工程。经调查了解,由于该项目与县级疍家文化旅游区存在重复建设,致使无法继续推进并计划调整剩余资金,且已投资66.414万元建造的渔船(已交付4艘)无法正常投入使用。
整改成效:1、完成建造的9艘船舶已取得海事部门登记发证;2、将已登记发证的9艘船舶投入使用,通过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营管理模式,与陵水海上田园观光旅游专业合作社合作运营,每年获得保底分红8万元+1%的船票销售盈利分红增加村集体收入。
2.针对经检查发现,新村镇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琼办发〔2021〕5号)的部署要求不力。据2021年新村镇9个村开展“两委”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出,9个村均存在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桐海、九所等村庄的经济收益主要为零星的土地发包,真正靠参与市场经营取得收益的还不多,截至2024年5月27日,海鹰、海鸥和海燕等三个村委会依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整改成效:1、已拨付10个村(居)南繁育种养殖基地项目和哈密瓜种植产业项目分红共计34万元。2、长坡、九所、盐尽、桐海、城坡等5个村,共计投入乡村振兴产业资金900万元入股水产南繁种苗基地项目;海鹰、海燕、海鸥等3个村,共计投入乡村振兴产业资金300万元入股文罗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按比例(投资款4.5%)参与分红,壮大村集体收入;3、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村集体公司作用,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等生产服务项目,实现九所村、海鸥村、海燕村、新村社区等村集体收入共计31.89万元。4、截止10月份,10个村集体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3.针对脱贫攻坚产业项目谋划不实,造成项目无法有效实施。如:2022年,新村镇为加快脱贫攻坚产业建设,谋划实施建设新村镇菜篮子基地无土栽培产业项目,总投资553.93万元,由于项目涉及占用林地,导致无法持续推进,造成项目只能停工进行现状结算,存在对脱贫攻坚产业项目谋划不实而影响产业发展的问题。
整改成效:1、镇项目办与项目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对项目进行现状结算,组织第三方结算评审公司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已反馈施工单位第三版结算评审意见。2、顺利推进2023年度海鹰、海燕、海鸥等3个村,共计投入乡村振兴产业资金300万元入股文罗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024年度长坡、九所、盐尽、桐海、城坡等5个村,共计投入乡村振兴产业资金900万元入股水产南繁种苗基地项目。
4.针对项目投资收益期限过长,投资回报率较低。2021年,新村镇在桐海村建设蔬菜保鲜储藏分拣配送服务产业项目,项目总投资773.5万元,项目建成后与海南滴滴沃家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运营,根据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每年收益仅为28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仅有一次产业收益,与项目总投资额相比,需要二十年以上才能收回成本金,产业效益不够明显,投资回报率较低。
整改成效:1、该项目批复总投资金额7734970元,实际投入金额6100050.46元(即资产原值),剩余资金已由县财政局收回。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关于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有关规定“资产入股合作项目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周期,在不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可分项目建设期、运营期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收益分红率”,与海南滴滴沃家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新村镇蔬菜保鲜储藏分拣配送服务产业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回报(按实际投入金额6100050.46元(即资产原值)计算,每年固定分红28万元,收益率为4.59%(当时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30%),符合文件要求。2、已落实《新村镇蔬菜保鲜储藏分拣配送服务产业项目合作协议》,按照约定利益分配要求落实“固定分红+盈利分红”的分红模式,即每年度固定分红28万元,从第四年度起,除固定分红28万以外,村集体还获得年度冻库(含冷藏库)盈利的8%分红收益,提高产业经济效益。3、发挥桐海村蔬菜保鲜储藏分拣配送服务产业项目联农带农作用,服务周边蔬菜种植基地共计1100多亩,解决滞销农产品100多万斤,累计用工约1600人次,发放工资24万元,依托项目场地开展各类培训425人次。
5.针对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经走访发现,新村镇在推进“六水共治”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如海鹰村望海路二横路、九所村西二路等路段均存在污水直排问题和盐尽村委会浅水村陈亚球养殖猪场存在养殖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成效:1、已组织各村委会全面排查镇区和村庄污水直排、管网破损(漏接)问题,建立排查台账;2、已将排查问题台账函报县环投集团运维管理部门要求整改,镇环保办正在与县环投集团跟踪对接。3、盐尽浅水村陈亚球养殖户已完成养殖场排污三级化粪池建造;海鹰村望海东路、海鸥村新兴二巷污水官网井盖破损已修复;长坡村南村二路排污管堵塞已疏通;九所村西二路已安排吸污车开展日常污水抽取,避免污水外溢。
6.针对落实“河长制”监管不到位问题。经走访发现,曲港河盐尽村委会港圮村段尚存在群众在河堤上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整改成效:截止2024年10月11日,新村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保洁员、护林员11人通过挖机、拖拉机等机械设备完成对曲港河盐尽港圮河段150余米水浮莲、生活垃圾清理,共计清理垃圾15吨,并按期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
7.针对海南红蜻蜓实业有限公司在新村镇建设水产品交易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在该项目建设中仍有17户居民没有得到妥善补偿安置,虽然新村镇近年来加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也对该17户居民认真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但截至2024年5月27日,尚有2户居民没有妥善安置。此外,经巡察组了解,城坡村委会(镇区范围)还存在冼亚解、冯家玲等15户村民持有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使用证书上访事件未得到有效解决,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还需持续发力。
整改成效:1.向县政府呈交《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郭万祝等17户宅基地补偿问题的请示》;已拨付15户的土地补偿费用。2.经核查,14户群众提交的土地证件疑似假证,我镇已报案,正在等待县公安局调查核实土地证件是否伪造。
8.针对新村镇在旅游市场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待加强。如:本地居民占有公共停车位和区域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农贸市场私人拉客行为管控不到位,导致商户不公平竞争;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临海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拉游客出海赶海、海钓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成效:自巡察以来,镇执法中队组织执法队员对望海路、新建路、中山路加强巡查和宣传教育,共收缴占用车位雪糕筒、凳子、广告牌等38个,联合交警对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5辆,罚款750元,开展海上巡查和海岸线巡查,劝导赶海和游泳群众上岸。县公安局组织新村派出所、新村港海岸派出所、旅游警察对新村临时农贸市场、猴岛景区周围开展巡查,驱赶拉客仔。
9.针对走访发现,新村镇盐尽村委会存在对农户农房报建审核不严格,对农户不按报建规划私自违规联合建房行为没有严格管控问题。经调阅盐尽村肖某某等两户村民的报建材料发现,2023年8月至9月,肖某某等两户村民向新村镇申请在盐尽村(海榆东线边上)农房报建且报建审批已通过,报建图纸显示该两户宅基地四至范围清晰,应为两户不相连的独立建筑物,但经现场核实,肖某某等两户村民并未严格按照报建图纸实施建设,而是私自将两户联合建房,另据走访村民了解,肖某某在盐尽村另有一栋平房为其固定住所,新村镇存在对辖区农房报建审核及管控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组织各村分管村干部和镇执法队伍召开农房报建工作培训会议和廉政集体提醒会,提升业务水平,整顿队伍纪律。同时已督促肖某某等两户村民尽快修改设计图,待修改完成后将按照正常报建流程进行办理。
10.针对部分征地拆迁款拨付不及时问题。如曲港转盘项目于2022年已完成征地工作,国道两旁绿化改造项目于2018年已完成征地工作,但截至2024年5月27日部分征地拆迁款尚未拨付。
整改成效:1.镇政府已拨付曲港转盘项目、国道两旁绿化改造项目剩余征地补偿款。2.已完成国道两旁项目和曲港转盘项目涉及的分配农户个人补偿款领取手续,群众已签名同意分配方案,并拨付农户个人集体土地分配补偿款到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针对九所村村民反映,雅居乐地产公司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占用第七经济社六户农户自留地用于开发建设项目,村民多次在12345热线反映该问题,新村镇在12345平台的最终回复结果为:“双方已进行调解”,但据村民反映,雅居乐地产公司和新村镇政府均未开展过相关调解工作。村民反映无果后,遂向新村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了该问题,该负责人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不仅漠不关心,甚至提议让村民自行组织推倒雅居乐的工地临建围墙并报警处理,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成效:1.对群众反映问题核实清楚,并督促九所村委会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群众诉求的解释工作;2.镇纪委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开展提醒谈话,提醒在今后工作中慎言慎行,不发表不正当言论,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先核实清楚再答复群众。
2.针对检查发现,2010年至2017年期间,长坡、桐海、盐尽和九所等四个村委会共购置167辆的摩托车,发放给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正副组长、计生员等相关人员使用,共价值130.45万元。截至2024年5月27日,已有106人不再担任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但所发放摩托车均未归还给村委会,另外,有5辆摩托车由于交通事故已被交警查扣,固定资产流失较为严重。
整改成效:1、长坡、桐海、盐尽和九所等四个村委会,已建立2010年至2017年期间车辆发放使用台账。2、已组织盐尽、长坡、九所、桐海等4个村的资产管理员及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座谈,整理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清单,梳理资产现状,编制《新村镇村集体资产处置流程》指导四个村按照相关流程开展集体资产处置工作。3、盐尽、长坡、九所、桐海等4个村不再担任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已归还发放的摩托车到村委会,村委会正在根据车辆现状进行相应处置。4、目前,一是盐尽村64辆摩托车,其中4辆已报废也提交材料到财政,其中1出交通事故车辆达到报废交警已拉走,其中1辆使用人自行开去新村派出所报废,收回46辆已联系第三方回收公司下一步进行报废,12辆正在使用中。二是桐海村共34辆摩托车,其中10辆已报废也提交材料到财政,收回23辆已联系第三方回收公司下一步进行报废,1辆正在使用中。三是长坡村涉及共52辆摩托车,其中47辆(含10辆被盗车辆,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不追究原使用人责任)已进行报废并提交材料到财政所,5辆正在使用。四是九所村涉及共17辆摩托车,目前正在整改中。
3.针对未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经检查发现,2020年12月,新村镇开展新村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拆迁工作,项目总投资1122.1万元。经县政府批准,该项目作为我县应急项目开展建设,新村镇2021年1月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同意将项目委托给海南逸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谈话了解和调阅施工日志发现,项目在上报县政府审批和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委托事项前,海南逸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上已于2020年1月就进场开展整治施工,存在工程项目“先上车后补票”问题,明显违反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
整改成效:1.截止2024年10月,新村镇共计召开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强调开展新村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拆迁工作,要履行好项目相关手续,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立项、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有序推进,确保项目程序合法合规,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现象;2.2024年8月14日镇纪委对新村镇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的负责领导李家武,对拆排后的木材和机器设备管理不到位,造成政府资产进行谈话提醒;3.2024年10月15日出台《新村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中的国有资产管理。
4.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新村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涉及拆除渔排459户,拆除面积约30万平方米,根据《新村港、黎安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整治拆除暂行办法》(陵府办〔2019年〕21号)要求,对于拆除时仍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指导回收资产的处置工作。经谈话了解,新村镇政府拆除的459户渔排大多数使用年限仅为3至5年,属于较新渔排,拆除后至少有60%可以回收利用或者评估拍卖。且在施工日志中有明确记录渔排拆除后要对拆除物资进行清点及分类摆放整齐,但在实施拆除过程中,新村镇未与拆除公司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对已拆除的梢木及非洲黑盐木、设备、养殖渔船等也未进行有效监管,导致拆除工作结束后仅有452m³的木材进行评估拍卖,造成政府资产流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成效:新村镇出台《新村港养殖渔排及海上餐厅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制度》,防范整治拆除工作中造成资产流失风险,进一步规范管理资产处置。
5.针对2023年,新村镇在加强渔港码头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放问题,在没有对码头市场内营生的渔民商贩调查登记和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全面禁止在渔港码头市场内开展海产品零售交易,造成渔民的谋生需求未得到满足,导致群众意见较大,投诉较多。
整改成效:目前码头已经引进第三方进行规范管理。依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的公告要求,对码头进行分时段的管理,同时派镇执法队协助第三方公司做好码头前期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按照工作要求将该码头的升级改造纳入计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对村级党组织的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和谈话了解,新村镇南湾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中,桐海村委会2023年被列为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桐海村、海鹰村2023年还出现3名村“两委”干部由于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缺乏主动作为,担当意识不强等被列为不合格、不称职的党员干部,镇党委对村级党组织的管理还不够严格。
整改成效:1.建立后备干部人选名册94名;结合中期评估,及时开展选优配齐工作,调整更换海鹰、海燕、九所村党总支部书记3人,桐海、海燕村“两委”5人次,其中涉及调整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1名,村委2名;进一步夯实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基础;2.扎实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桐海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已于2023年完成整改验收,针对2024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海燕村开展有效整改,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
2.针对党建工作经费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经调阅审计资料和谈话了解,新村镇辖区9个村级党组织和新村社区均存在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镇党委也未组织开展过对各村党建工作经费的监督检查,存在长期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1.通过对各村提交的党建经费自查报告,进一步明确并优化各党组织支出结构,确保经费更多地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务工作耗材补充等关键领域。2.加强了党建经费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党建经费使用的持续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3.针对新村镇辖区内的10个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中,海鹰、海鸥和海燕三个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较为落后,存在办公场所不能满足日常需求问题,而且三个村召开的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均为临时借用其他场所,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的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高效开展,对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发展和发扬党员风采等方面也缺乏基础保障。
整改成效:1.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及补充相关硬件设施,最大限度盘活三个村党组织阵地现有余量,提升了场所使用率和办公效率。2.强化人员管理,完善场所管理制度,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员风采。
4.针对2020年以来,新村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均以传达学习和领学方式进行,较少开展学习交流发言,与镇党委政府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也不够,党委书记未做学习总结讲话,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够严实。
整改成效:按照《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2023年全县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要求,新村镇制定《新村镇2024年新村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读书班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议题,有传达、有研讨交流,有总结。
5.针对主动开展的监督次数较少问题。经谈话了解,2023年,镇纪委主动开展的监督次数较少,未能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开展日常监督,对村级监督主要依靠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行开展,对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未能及时有效开展监督。
整改成效:1.今年以来共发现群众身边之风和腐败问题58个,其中涉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0个,目前已督促整改45个,帮助桐海村委会提高土地承包集体收益192500元,同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32户群众顺利办理农转用手续,盐尽村第六村民小组村民如愿拿到集体土地承包租金分红,桐海村被征拆的20户得到妥善安置,城坡村群众拿到期盼已久的征地补偿款,长坡村村庄大榕树至海边广场路段路灯重新恢复照明。2.镇纪委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的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村社区党总支部召开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 筑牢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6.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经谈话了解,2023年以来,镇纪委未能按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一对一”个别谈话也较少,存在督促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第三季度镇纪委督促镇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开展谈话谈心12人次,对干部做出廉洁提醒,及时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针对检查发现,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指出新村镇镇区存在31栋超高层建筑问题,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新村镇虽多次函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做好处置工作,但该项整改工作未取得实际进展,除政府开发建设涉及一栋被依法征收外,尚剩余30栋超高层建筑依然未有效整改。
整改成效:因国有土地违建主要管理部门为县综合执法局,我镇在8月底已经配合执法局处理龙凤路一栋超高建筑。剩余29栋超高层建筑已移交给县综合执法局处理,后续将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五)立行立改方面
1.针对2021年,新村镇实施建设南湾村委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于征地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为加快项目建设,由南湾村两委干部许明新、陈齐雄、许燕飞等3人垫资88414元,先行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农户青苗进行补偿,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多年,但3名村干部垫资事宜未得到及时解决。南湾村委会针对村干部垫资事宜也多次与镇政府协调并请示镇政府拨款解决,但由于没有将该事项列入年度预算,最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成效:2024年5月8日南湾村委会已将许明新、陈齐雄、许燕飞等3人垫资的88414元支付到位,该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经过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彻底完成整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镇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要求,坚持不懈、持续发力,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疍家文化旅游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惩防并举,以惩促防”的方针,继续加大“回头看”力度,加强对镇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和廉政教育,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此次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改进作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产业转型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各项政策、重大部署在新村镇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3361116;邮寄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204;邮政编码:572400;电子邮箱:363104990@qq.com。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