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实施方案》要求,11月3日以来,县食安办组织人员队伍,对全县11个乡镇政府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此次督查旨在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评估。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乡镇政府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是否明确各级包保干部范围和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督导工作,以及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各乡镇政府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有3家包保单位出现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情况、1家包保单位未及时启用“三防”设施、以及椰林镇和新村镇食安办在实施包保制度时,未将书记和镇长纳入包保范围。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现场进行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乡镇食安办均已完成整改,并就包保单位出现的问题生成第二次督导检查,并将整改结果录入至“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上反馈至县食安办,形成工作闭环。
下一步,县食安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各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同时,也将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包保干部的业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