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外午托机构违规运载学生行为进行整治活动
为落实我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教育防护”工作,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近日,县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潘国豪带队到新村片区学校调研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发现新村学校、渔民小学等校园周出现校外午托机构使用电动三轮车、电瓶车违规搭载学生的行为,对学生出行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对校外午托托管机构使用电瓶车、电动三轮违规运载学生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整改。
12月12日上午,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村镇综合执法中队在新村学校周边对校外午托机构使用电瓶车、电动三轮车违规搭载学生的行为进行整治,进行现场查处,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违规使用电动车三轮车违规运载学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对此,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非法运营电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排查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做好校园周边午托机构违规运载学生进行排查,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车、无牌无证和非法营运车辆等各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