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344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用电客户每月享受10度免费电量。
为保障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权益,请符合条件的客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户”或农村“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及所在地的居住证明,前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陵水供电局所属营业厅办理免费电量登记手续。
海南电网公司将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供电服务,如有问题请咨询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陵水供电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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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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