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11月2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副局长井健带队对我县矿山安全生产监察。
上午9时,监察组两组人员分头行动,监察一组对标对表逐项查阅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材料,深入了解我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监察二组前往陵水弘立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查阅资料、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5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察人员现场进行了专业的指导,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11时30时,召开了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汇报会,县政府副县长王祺霖作了对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作了专题汇报,监察组就我县矿山安全监管情况做了详细反馈,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王祺霖代表陵水县作郑重表态:一是对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我们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严肃认真整改。二是继续做好当前矿山安全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两办矿山意见,并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行动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按照本次监察组的监察检查反馈意见,强化督导,盯紧整改,持续加强第四季度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县资规、生态、公安、住建、应急、林业、执法、群英乡等有关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