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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26 信息来源:陵水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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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源银、董新富、龙海魂、陈雷出席会议。

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实有28人,今天到会21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自建房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调研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疍家文化的传承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

会议决定任命陈明日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蒋杰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命陈培壤为县人大常委会农经环资与预算工委主任,马云飞为县人大常委会农经环资与预算工委副主任,欧明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罗金洁、黎家雄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郑玉忠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林翠瑶、蔡晓莹、刘文豪、麦娟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决定免去郭巨明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李可伟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兴民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冯霜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议同意接受陈文良、陈辉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张隆挺同志向新任职同志颁发任命书,并监督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彭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昌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其超。县政府办、县资规局、县旅文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住建房、县水务局、新村镇政府、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环投集团等单位主要领导,文罗镇、群英乡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