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协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组织实施全县营商环境示范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建立营商环境共建共创共享机制。
(三)协调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规范、指导、监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估。
(四)负责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县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审批服务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全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未划转至营商环境建设局及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部门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监督,大数据共享等职责,推动社会服务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应用,统筹推进全县政府数字化协同发展。
(六)负责全县社会信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信用业务协同应用;推进全县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监督。
(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和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承担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任务分解和督办落实;负责受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指导督促问题核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处理监督机制,开展问题核查、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八)指导监督县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运行管理,推动各类服务热线优化整合,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负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
(九)建设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协调涉企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开展企业服务质量评价。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有关责任分工。
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在大数据发展工作方面有关职责分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建设及审批,推动政务信息化数据共享;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信息产业的规划发展、行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