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落实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组织民生实事项目的筛选、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及票决工作。
(七)承担指导金融企业党建、“7+4”类金融机构监管、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等金融管理职责。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