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是主管全县民族事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组织实施本县少数民族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民族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建议,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维护民族团结,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负责督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在本县的贯彻落实;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五)参与组织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县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省性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负责落实民族教育政策,参与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八)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九)检查指导各市县民族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民族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